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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对我说过,30岁的女人再因为穿了不合脚的鞋子而让脚受伤是件不可原谅的错误。

早晨,拿出去年夏天穿过的鞋子,穿在脚上有些挤,也没有在意,因为去年穿它的时候非常舒服,心想穿穿就会好的。
路上,脚有些不舒服,以为是沙砾进了鞋子,到了办公室才发现脚掌心竟磨出了一颗水泡,心跟着顿时疼起来。这双脚自从跟了他,再没有受过这样的伤。
从19岁开始穿高跟鞋,直至29岁遇到他,10年的时间里,我几乎是虐待着我的双脚。我的鞋根没有低于5厘米的,脚上从没断过伤,我的脚趾、脚掌、脚跟处处是伤痕。
第一次和他逛商场,他首先把我带到鞋柜,选了一双粉色的带蝴蝶结的只有3厘米鞋跟的淑女鞋,换下了我脚上的细高根的尖头鞋。就为这双鞋,我把我的手放进了他的大手里,我下了跟着他的决心。
没有人像他一样在乎过我的脚……
鞋子大多是他挑选的,虽然他个子很高,我和他差了足足一大截,可他给我选的鞋子没有一双高过3厘米的。
我尽量弓着我的脚,让我的步子趋于自然,可是他还是看出了异样。低着头坐到他身边。
“就知道你今天脚会出问题,因为你当天穿的鞋子总是放在地上,今天你的鞋子全部在鞋柜里。”他轻轻地说。
“我把穿的鞋子藏起来了,我不想让你知道我脚受伤了。”我怯怯地委屈和自责。
他打来一盆热水,把我的脚浸在里面,我的脚烫烫的,全身也是热乎乎的,他还没来得及换衣服,身上的T恤已经汗湿了,这是盛夏的夜晚!洗好了,他用一根针扎破了水泡,挤出了里面的积液,又涂了一些紫药水,最后在脚掌心粘了一块创可贴。
“乖乖,你要学会照顾自己,老公不能时时照顾你,也不能照顾你一辈子,知道吗?”他握着我的脚。
“我知道。”今年他的身体状况明显下降。
我不愿意去想以后的事情,起码我们现在就在分享和体会着幸福。三年,1000个日子,我已知足!我也愿意为更多的日子努力
我不是个坏女人
我承认,我是一个自私的女人,清高自傲,尤其对爱情,想得到的一定要得到,因为我拥有美丽,经常被男人火辣辣的目光注视。由于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走了一条让常人难于认同的道路,十几年来,我的婚姻生活中充满了甜、酸、苦、辣,如今仍在苦苦追求。
我的第一次婚姻是在2002年6月6日划上句号的,丈夫比我大18岁,他是因为我而与前妻离婚的,我们共同生活了12年。我爱上的第二个男人也是有妇之夫,大我3岁,年轻潇洒,是大学教授,我是因为他与前夫离婚的。

火车上的邂逅
与前夫相遇是1989年8月3日,在去齐齐哈尔的火车上,我们相对而坐。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:挺帅气,有修养,周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。
是他先打破拘谨的,当他看我从随身提包里拿出一本医学杂志阅读时,问我:“你是口腔科医生?”他告诉我,他的父亲是位牙科医生,已经退休了。
交谈中,我得知他是某研究所的副所长,妻子是中学教师,女儿读高三。我们谈了一路,他的知识面太广了,我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。下车前相互留了单位电话,他还让接站车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,那种感觉就像哥哥送妹妹。
那次邂逅,前夫的影子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。当时我有不少追求者,正与同班同学S热恋着,不知怎么了,自打见到前夫后,我在心里总拿S与他相比,越比心里越添堵。有时两个人本来好好的突然心情烦躁起来,令一直追求我、真心爱我的S莫名其妙。这样的情绪持续了半个多月,9月初的一天中午,我鼓起勇气给前夫打了个电话,接电话的正是他,我们两人第一次共进了午餐。从那天起,我真的喜欢上了他,认定他就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,从他的眼神里我隐约也找到了感觉,并暗下决心一定把他追到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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